金剛般若波羅蜜經
《金剛般若波羅蜜經》,簡稱為《金剛經》,是大乘佛教「般若部」一本極重要經典。在禪宗五祖弘忍、六祖惠能大力弘揚後,《金剛經》具有至高無上的地位,其影響力也隨之廣泛深遠,使在家或出家弟子都經常持誦此經典。
在佛教的角度中,這個世界,以及這個身體,都是不真實的。由於人們認「虛」為「實」、認假為真,所以頑固地執著有「自我」和「外面世界」的思想,也因此造作無量的「身業、口業、意業」,並且承受著這三種業力的牽引、拖累,以致長期在生死中輪迴,在六道中承受種種不同的痛苦,但還是無法獲得自由和解脫。在佛教的教義中,《金剛般若波羅蜜經》的「金剛」,有如閃電,快速而又極具威力;也有如鑽石,極度堅硬和珍貴。「金剛」也可比喻作「般若」智慧,有如閃電般快速地斬斷一切妄執煩惱;也有如堅硬的鑽石般,不為時間和境界所動和改變,用智慧超越欲界、色界、無色界,最終達到涅槃寂靜的境界。
《金剛般若波羅蜜經》有大量類似「如來說甚麼,即非甚麼,是名甚麼」的文句,如「如來說世界,非世界,是名世界」等等。這種句子結構帶出了一個重要教義:所有的東西,包括語言文字,都只是個名稱,是不真實的。佛教稱之為「色」或「相」,它們是用來表達佛陀所要傳遞的真相,而真相卻不離兩邊,但也不即是兩邊。這種理論是《金剛經》用來講述大乘佛教的「空性」和「不二」哲理。「佛說般若,即非般若,是名般若」。也就是說,佛陀所說的般若等佛法,是出於廣渡眾生為目的,而在文字層面上的權且施設。文字或這本經並非實相,不是般若本身,眾生應藉此文字証入般若法門,到徹底覺悟佛法時,則一切名相皆可捨棄。
此經主要是用來化解當時佛教徒對大乘經典和小乘經典的法執,因為他們執著地要分別大小乘,而無法在修行上更上一層樓,並使佛教有分裂可能。佛陀說「知我說法如筏喩者,法尚應捨,何況非法」。也就是說,佛法、經文、文字,就如一艘船,是用來幫助眾生渡過生死輪迴的苦海。因為佛陀每次說法都有不同的對像,而他們的領悟力也各有不同,才會使修行人產生錯覺,有不同的佛法和宗派,和有不同的船。但所有船都是為了幫助人渡過此海才會存在,目的全都是一樣,佛教徒不該為船的類型巳執著,因為一但離開了大海,這艘船便可捨棄,因為佛法這工具巳完成它的任務。
《金剛經》強調一切法相,甚至連佛的形像、佛土,都是利用文字和形像,對實相的近似表達,皆非實相本身。 《金剛經》卷末的四句偈:「一切有為法,如夢幻泡影,如露亦如電,應作如是觀」,堪稱此經之精髓。世間一切「有為之法」是無常的,有如夢境般不真實,有如閃電般快速消逝,所以修行者要學會放下執著。